热播网免费在线看最新电视剧 https://www.rebo.run “检票已经结束,请改签下一趟车。” “不要扯我,我就是要进去,你想怎么样。” 一女子因个人原因错过上趟火车,于是蛮横的想要直接搭乘下趟火车。遭阻拦后当场殴打检票人员,辱骂咬伤民警,最后竟还起诉了整个公安局。 她为何这么嚣张?法庭最后的宣判结果又是什么? 强闯检票口 丁女士是浙江嘉兴人,因为工作关系经常来往于上海,嘉兴两地。 2018年12月6号,丁女士打算离开上海前往嘉兴,刚一到检票口,她就被检票口的工作人员拦下来了。 工作人员告诉丁女士,她购买的K149次列车,是早上8:36分从上海南站出发,中途经过浙江嘉兴站的。 而她到达上海南站九号检票口的时间已经整整9:38分了,检票工作早已停止了。 而此时距离发车也只剩下2分钟了,考虑到安全因素。工作人员建议丁现在赶忙改签,还可以赶上1小时后的另一趟车。 然而丁女士认为火车还没开走,只要检票过了,就能赶上车。心急的她竟想强行掰开关卡,但这一举动遭到了工作人员的阻拦。 后来火车开走后,丁女士就将满腔怒气发泄在了检票员身上。她用装着东西的包不断的砸在工作人员身上,致使工作人员多处受伤。 随后民警很快赶到了现场,对纠纷进行调解,但女子始终不予配合,不仅用极难听的话语辱骂民警,还大闹检票口。 民警口头传唤丁女士到值班室接受调查,并告知丁女士执法记录仪已经全程录像。 但此时丁女士依旧是傲气凌人,“你录下来又怎么样?” 为了避免激化矛盾,民警好言劝说丁女士不要堵住检票口,有事到值班室解决,但面对警察,丁女士始终态度强硬,不予配合,还将其中一名民警的手给咬伤了。 最终民警以扰乱检票通道秩序,对丁女士采取了强制措施,,将其拘留5天。 本以为,通过这件事,丁女士会对自己的行为有所反省,没想到获得自由后,她一纸诉状就将铁路公安给告上了法庭,这又是为什么? 不服处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原来丁女士认为铁路公安对她做出的处罚太严重了,以“量罚过重”将铁路公安处告上法庭,申请撤销这一处罚,并对她进行相应赔偿。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,公民,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,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,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、作出行政复议决定,适用本法。 在得知丁女士的诉求之后,上海南站派出所也积极应对,表示尊重丁女士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。 但公安部是依法履职,也有相应的人证和视频监控,考虑到没有必要占用大量的司法资源。 于是公安部对丁女士进行了协商和沟通,并解释了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。 但始终没能化解掉丁女士心中的愤懑之情。就这样,2019年7月,丁女士一纸诉状将上海铁路公安处告上了法庭。 对峙法庭 法庭上,丁女士难掩气愤,激动的心情。她首先否认了自己冲闯检票口的行为,还质问火车站是不为人民服务的吗? 丁女士表示,既然要乘坐的K149次列车已经停止检票,那她就想再争取一下。 她想坐上另一趟目的地相同,即将发车的K1185次的列车,然后在K1185次列车上改签。 结果工作人员以丁女士没有k1185次列车的车票,拒绝她这一请求。并建议现在改签,1小时后有一趟相同目的的火车。 丁女士认为检票人员在阻拦她时,也并未告知她具体应该到哪个指定地点去办理改签,来来回回的折腾时间,检票人员的行为是属于工作失误。 她不肯改签,她想节省时间赶回嘉兴。 一边是工作人员遵守制度,不同意丁女士在没有改签车票的情况下乘坐其它车次列车,另一边丁女士执意冲闯检票口,就这样双方发生了冲突。 明明前后只相差1个小时的时间,为什么丁女士就等不了?她着急赶时间的原因是什么? 对此,丁女士解释道,当天家里水管漏水,她得早点回去,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她不想滞留在候车室。 审判员:“就是有一些个人因素,是吧?” 原告丁女士:“对,钢铁板凳我坐一个小时会肚子疼……因为当时有男性工作人员,所以我当时只跟女性张某说了这个原因。” 然而被告认为这并不是她无视规则的理由。 被告代理人、上海铁路局上海公安处法监支队工作人员吴健雄称,铁路有相应的规章制度,而且工作人员也尽到了告知义务。 再加上根据丁女士的购票记录显示,其多次往返上海嘉兴两地,她应该是很明确地知道这个铁路的乘车规则。 吴健雄认为,在已经明确告知的情况下,丁女士不应该再往里冲。而且他强调,通过视频来看,丁女士进入这个通道以后,滞留了不是一分钟两分钟,而是长时间地在这边跟这个检票人员进行拉扯,也不听劝阻。 因此吴健雄认为她的这个扰序的行为,意图比较明显。所以执法人员对丁女士采取了强制措施。 根据现场监控视频和丁女士的购票记录来看,事实确实如此。那么公安部对丁女士处于5日的行政拘留,是否量罚过重了呢? 驳回请求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三条一款二项之规定: 扰乱公共汽车、电车、火车、船舶、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,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。 综合考虑,法官认为铁路公安部门整体的认定事实是清楚的,它适用法律也是正确的,在执法程序上面也是合法的,那么同时它也是具有相应地做出这个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职权。 最后,法官宣判驳回丁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,案件受理费也由丁女士负担。 其实错过火车,只要改签一下就可以了。但丁女士却感情用事,大闹火车站,最后付出了法律的代价,这种因小失大的做法实在不可取。 然而近年来,像这种因为个人原因没赶上火车,而破坏公共秩序的事件,并不少见。 2018年1月,一名安徽籍女子因为丈夫尚在检票口没有上车,便用身体阻拦高铁列车关门,最终因为违反铁路安全条例的相关规定,被责令认错改正,同时罚款2000元。 2019年7月,高铁西安鄠邑车站内,女子闫某为了赶乘高铁列车,强闯检票轧机,最终被罚款200元。同时她被铁路部门列入铁路失信人员名单。 同样在7月,在广州的三名旅客明知所乘坐的列车已经停止检票,仍然强行闯入站台。 其中一名女子更是将腿伸入列车和站台的缝隙,阻止列车开动,造成该趟列车晚点七分钟发车的恶果,最终王某也被给予行政拘留9日的处罚。 这些违规的人员中,不乏有老师,博士这样的高素质人员,那么到底是什么样的原因,会使他们冒着触犯法律的风险,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呢? 相关专家指出,这些事件的当事人缺少对公共秩序和规则的理解以及敬畏之心。秩序和安全与每一个参与者的重大权益都紧密相联,必须得到保障、尊重。 秩序制定出来就是用来遵守的。历史的经验也已经显示出,秩序是跟安全连在一起的。 秩序是安全运营的最重要的基础,而法治对秩序和安全的保障,对违法行为的这种合法适当的处罚,也是最后一道防线。 结尾 或许在日常生活中,大家都会遇到大大小小的麻烦,也都会有情绪暴躁失控的时候,但这绝对不是无视制度,不遵守秩序的理由。 都说不依规矩,不成方圆。如果大家都随心所欲的行事,那么社会一定会乱套。 在大大小小的风险麻烦中,我们更是要首先遵守规章制度,遵守法治,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。 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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