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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合肥:5月23日起职工买新建商品住房可用公积金支付首付款

2023-05-20| 发布者: 阜南信息社| 查看: 135| 评论: 1|文章来源: 互联网

摘要: 新京报讯(记者张建)5月4日,据安徽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微信公众号披露,近日,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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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京报讯(记者张建)5月4日,据安徽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微信公众号披露,近日,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发布《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》(简称“通知”)。其中提出,合肥新建商品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,通知自2023年5月23日起执行,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。

通知明确,为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,减轻缴存职工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支付首付款的资金压力,缴存职工购买合肥市新建商品住房的,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。

编辑武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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